今后在本市對投資興辦的化工產業,將進一步抬高區域行業、總量、民意、污防等準入門檻。記者昨天獲悉,我市已經轉發了南通市化工產業環保準入指導意見。
區域準入方面:化工產業園區和重大建設項目布局加強水資源論證;化工園區依法進行規劃環評;化工項目必須進入通過規劃(區域)環評且環保基礎設施完善的化工園區;不得在具有集中式飲用水取水口上下游5公里,兩側1.5公里內新建涉及危險化學品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化工項目;化工園區衛生防護距離內敏感目標不在規定時間內搬遷到位的,不得引進新的化工項目。
行業準入方面:新建化工項目(含搬遷)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額必須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分期投產和驗收的項目單次固定資產投資額必須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對部分所需投資規模不大,在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屬鼓勵類以及化工新材料、高端精細化工、能源和生物化工等項目,以及采取化學方法進行資源綜合利用項目,投資規模限制可適當放寬,但不得低于5000萬元人民幣。危險固廢等資源綜合利用項目應立足服務本市范圍;禁止建設屬于國家、省和我市禁止類、淘汰類生產工藝、產品的項目;禁止建設危及生態環境及人類健康安全,生產、使用及排放致癌、致畸、致突變物質和惡臭氣體的化工項目;從嚴控制農藥、傳統醫藥、染料化工項目審批,原則上不再新上醫藥中間體、農藥中間體、染料中間體項目。沿江化工園區不再新增農藥、染料化工企業。
民意準入方面:環境敏感項目調查對象應包含可能受到建設項目影響區域、流域的政府,人大、政協的代表或委員。污染影響可能涉及相鄰縣(市、區)域的,應征求相鄰區域政府意見;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環評機構認真考慮公眾意見,并對公眾參與的程序合法性、形式有效性、對象代表性、結果真實性及時效性負責。市級審批或核準的化工項目必須由建設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環保部門或海洋與漁業局對其公眾參與調查問卷進行核查,并出具核查證明文件;環境敏感的化工項目須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屬于中、高風險項目,環保部門暫停審批其環境影響報告。對社會穩定風險等級評估結果屬于低風險的敏感項目,要做好公眾意見解釋工作,妥善處理群眾合理訴求,注重隱患排查和有效控制。
指導意見還就總量準入和污防方面作了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