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印度政府開始向進口自中國的中重型商用車前橋梁和轉向節征收限制性關稅,稅率從0.35美元/千克到1.11美元/千克不等。印度商工部強調:“此次反傾銷調查僅限于中國中重型商用車前橋梁與轉向節,整套車橋總成并不在此次調查的范圍之內。”
今年早些時候,巴拉特鍛造公司向印度政府提議,對進口自中國的零部件征收額外5年的反傾銷稅,巴拉特鍛造公司稱這一稅收的終止將導致傾銷和損害的再度發生。
印度商工部最近發布公告稱,鑒于當地企業已經提交了有充分證據的請求,商工部下屬反傾銷機構當即對進口自中國的前橋梁和轉向節啟動日落復審。
所謂日落復審,就是在征收產品反傾銷稅5年期滿進行的行政復審。如果主管機關在復審中確定終止反傾銷稅可能導致傾銷和損害的繼續或再度發生,就繼續征收反傾銷稅。在復審期間,原反傾銷稅繼續有效。
中國是印度最大反傾銷對象國
1994年烏拉圭回合談判達成協議以來,印度根據《世貿組織協議》,頻繁使用反傾銷、反補貼措施,對被認為構成傾銷的進口商品展開反傾銷調查, 保護其國內產業。早在2003年,中國就已經成為印度開展反傾銷調查最多的國家,遭到印度反傾銷調查的產品有化學和石化產品、醫藥制品、鋼鐵及其他金屬和 消費品,被調查案件數量占其總數的43%。
2014年7月16日,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研究院中國對外經濟貿易研究室主任楊立強博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印度對中國反傾銷的覆蓋面越來越廣,對中國汽車零部件等產品反傾銷確實有愈演愈烈之勢。”印度等國家一直把中國當成非市場經濟國家,阻礙了中國企業產品在印度的生產銷售發展。
據報道,應印度巴拉特鍛造公司請求,印度政府近日對進口自中國的汽車前橋梁和轉向節展開調查,以決定是否延長對這些零部件的反傾銷稅征收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