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3季度,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抽查了全省26家企業生產的30批次玻璃纖維制品產品。經檢測,有5家企業的5批次產品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
本次抽查依據GB/T 18369-2008《玻璃纖維無捻粗紗》、GB/T 18370-2001《玻璃纖維無捻粗紗布》、GB/T 18371-2008《連續玻璃纖維紗》等標準的要求,對玻璃纖維制品產品的外觀、捻度、線密度、網眼尺寸、網眼目數、經、緯密度、單位面積質量、拉伸斷裂強力、耐堿性含水率、可燃物含量、斷裂強度、硬挺度、短切率、分散率、堿金屬氧化物含量1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泰安市暢威玻纖有限公司、山東新泰銀河玻纖有限公司、單縣清之華玻纖制品有限公司、新泰市富域玻纖制品有限公司、肥城聯誼工程塑料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的5批次產品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不合格項目涉及線密度、拉伸斷裂強力、可燃物含量、堿金屬氧化物含量。
本次抽查依據GB/T 18369-2008《玻璃纖維無捻粗紗》、GB/T 18370-2001《玻璃纖維無捻粗紗布》、GB/T 18371-2008《連續玻璃纖維紗》等標準的要求,對玻璃纖維制品產品的外觀、捻度、線密度、網眼尺寸、網眼目數、經、緯密度、單位面積質量、拉伸斷裂強力、耐堿性含水率、可燃物含量、斷裂強度、硬挺度、短切率、分散率、堿金屬氧化物含量1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泰安市暢威玻纖有限公司、山東新泰銀河玻纖有限公司、單縣清之華玻纖制品有限公司、新泰市富域玻纖制品有限公司、肥城聯誼工程塑料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的5批次產品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不合格項目涉及線密度、拉伸斷裂強力、可燃物含量、堿金屬氧化物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