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消息,國家能源局20日對外發布通知提出,棄風限電比例超過20%的地區不得安排新的建設項目,且須采取有效措施改善風電并網運行情況,研究提出促進風電并網和消納的技術方案。
國家能源局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完善風電年度開發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不存在棄風限電情況的省區市每年由能源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風電建設情況和風電發展規劃,按照平穩有序發展的原則,自主提出本年度的開發建設規模。通知同時明確,對年度開發方案完成率低于80%的省區市,下一年度不安排新建項目規模。
通知要求,電網企業要根據各省區市年度開發方案中項目核準和投產的時間,編制配套的風電接入電網工作方案,根據風電項目的建設進度協調落實好配套電網建設工作,確保風電項目建成后及時并網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