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有關部門了解到,河北省衡水市依法對汽修業、4S店、噴漆業等排放揮發性有機物(VOCs)行業,開展專項整治。
據了解,衡水市要求,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應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并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無法密閉的應采取措施減少廢氣排放。從事干洗和機動車維修等服務活動的經營者,應設置異味和廢氣處理裝置等污染防治設施,并保持污染防治設施正常使用。
衡水市規定,對以拒絕進入現場等方式拒不接受環保主管部門監督檢查,或在接受監督檢查時弄虛作假的,將責令改正,處兩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
對于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未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或未采取減少廢氣排放措施的,處兩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
另外,從事服裝干洗和機動車維修等服務活動,未設置異味和廢氣處理裝置等污染防治設施并未保持正常使用,處2000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使用,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的,由縣級以上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并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