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中國巨石(10.180, 0.02, 0.20%)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6 年12月15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參與競買連云港(5.240, -0.06, -1.13%)中復連眾復合材料集團有限公司5.52%股權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同意公司以掛牌價格15,702.5209萬元參與競買WISE-WIN TECHNOLOGY LIMITED(智盛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連云港中復連眾復合材料集團有限公司5.52%股權。公司于2016年12月17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中國巨石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參與競買連云港中復連眾復合材料集團有限公司5.52%股權暨關聯交易的公告》(公告編號:2016-070)。
近日,公司收到江蘇省產權交易所出具的《連云港中復連眾復合材料集團有限公司1,441.577072萬元人民幣出資額(占注冊資本5.52%)第二次轉讓項目的成交確認函》(蘇產交函[2017]3號),經江蘇省產權交易所確認,公司以掛牌價15,702.5209萬元受讓WISE-WIN TECHNOLOGY LIMITED(智盛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連云港中復連眾復合材料集團有限公司5.52%股權。2017年1月25日,公司與WISE-WIN TECHNOLOGY LIMITED(智盛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了《國有產權轉讓合同》,主要內容如下:
1、轉讓標的:連云港中復連眾復合材料集團有限公司1,441.577072萬元人民幣出資額(占注冊資本5.52%)。
2、轉讓價格:根據江蘇省產權交易所公開交易程序,成交價格為人民幣15,702.5209萬元。
3、價款支付:
(1)本合同簽訂當日,公司已支付的保證金1,570萬元中的15萬元轉為向江蘇省產權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務費。
(2)本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公司應將全額交易價款與已提交的保證金扣除交納的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之間的差額部分14,147.5209萬元款項,一次性劃入江蘇省產權交易所指定的交易專用賬戶。
(3)公司在履行上述第2款約定后,針對公司已向江蘇省產權交易所提交的保證金扣除交納的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1,555萬元,即轉為交易價款。
4、產權交割:
在本合同簽署之后,轉讓方應且應促使標的企業盡快完成以下事項:
(1)取得有權商務部門關于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變更的備案手續;
(2)取得有權稅務機關關于轉讓方本次股權轉讓涉及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的稅務證明(完稅證明或無需繳納稅款的證明)。
本合同生效后,受讓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完畢本次股權轉讓全部交易價款,并且江蘇省產權交易所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15個工作日內轉讓方配合受讓方提供辦理工商變更手續所需材料;在辦理本次產權轉讓的工商變更登記時將同時變更標的企業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轉讓方應撤回其向標的企業委派的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