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5日,印度商工部反傾銷局發布公告稱,決定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泰國的聚酯短纖(PolyesterStapleFibre)作出反傾銷否定性終裁,裁定原產于或進口自上述國家的涉案產品存在傾銷行為,但并未對印度國內企業造成實質性損害,故建議結束本次調查并且不采取反傾銷措施。本案涉及印度海關編碼55032000項下產品。
2017年2月2日,印度商工部反傾銷局發布公告,應AlokIndustryLtd.、IndoRamaSynthetics(India)Ltd.和TheBombayDyeing&Mfg.Co.Ltd.提交的申請,決定對進口自中國、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和泰國的聚酯短纖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15年4月1日-2016年9月30日,損害調查期為2012年4月-2013年3月、2013年4月-2014年4月、2014年4月-2015年3月和2015年4月1日-2016年9月30日(傾銷調查期)。